自考指南-第四章-指导报考
指导报告
考生在选择专业和制订学期计划的同时,还要进行专业的报名和课程的报告。报名和报考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了解报告的政策规划,掌握报告细节和技巧,对于考生顺利参见考试至关重要。
第一节 报名与报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新型的,开放式,社会化高等教育形式,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只要有愿望参加自考,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以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自学考试的报名,指的是新考生确定想报考的专业后,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地自考办指定报名点,安要求填写新生登记表,以及办理准考证等一系列手续。考生一旦报名,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准考证号,既表示他已经取得了自学考试的学籍。但报名并不等于报考。考生在确定所要考的专业并办理报名手续后,还应根据当次考试的计划安排,凭准考证选择报考本次准备考试的课程。
所以,自学考试的报名与报考并不是一个概念,简言之,首次参加自考的新生考生,继续要报名,又需要报考;而老考生则不再需要办理报名手续,只需要凭准考证直接报考课程。
一 报考条件
经过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可以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没有专科学历的考生,可以报考自学考试的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和本科段(独立本科断),但在领取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对于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提倡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监所管理,护理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
二 报考时间及手续
1 报考时间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年安排2次考试,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的第二,第三周的周六,周日,以及0月最后两周的周六,周日。
4月份考试的饿报名的时间是前一年的12月1——7日;10月份考试的报名时间是当年的5月25——31日。委托开考专业的报名工作,应于报名工作截止前完成。
近年来,一些市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让因为各种原因延误报名时间的考生也能报名考试,还在全省统一的报名时间之外,另安排了一次补考报名的机会(不含委托开考专业),补报名的时间一般由各市考办自行确定。从2007年下半年报考起,南京市率先开展网上报考的试点,考生可通过网络完成课程报考。
另外,为了使一些即将毕业的考生能安排时毕业,我省还每年的1月和7月各安排了两次增考。1月份增考的考试科目为前一年10月分所有考试课程中的一部分,报考时间是前一年的12月1——7月(与4月份考试的报考时间一致);7月份增考的考试科目为当年4月所有考试中的一部分,报名时间是当年的5月25——31日(与10月份考试的报考时间一致)。
2 报名手续
希望参加自考学考试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考时间内所在地考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办理报名手续须持有本地居民身份证,部队考生需持有军官证,士兵证。
首次报名的考生须由当地的考办组织统一摄像,或根据当地考办的要求上交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1张(用于准考证)。新考生报名后即发给准考证,并用至毕业(全国统一换证除外)。准考证由考办统一打印,手写无效。每次考试另发考试通知书,考试时两者必备,课程报考费。
三 考试如何选择报考的专业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1983年考以来,先后开考了文、里、工、农、医、法、经济、教育、历史。管理等类223个本科,专科及中专专业,目前正在开考的专业有119个,涵盖了经济管理、法学、政治学、汉语言文学。机械、电工电子与信息、土建、化工、医药、轻工纺织食品、农科等多个学科门类。
面对如此多的专业,考生要如阿做出适合自己的额选择?首先,考生应详细了解我省自学考试的开考计划和专业开考方式。目前,我省公开考了119个专业,从学历层来看,分为专科(基础科段)和本科(独立本科段)两类。基础科段可直接与本科相衔接,所以课程考试合格,可以给专科毕业证书;独立本科段是为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教育形式专科毕业生继续学习而是设置的,总体上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同类专科的水平相一致,学历层次是本科。
需要注意的是,报考专科(基础科段)层次,对考生是没有学历要求的,但如果要报考本科(独立本科段),考生在本科毕业之前,应先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文凭(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以及自学考试等)。
从专业的开考方面来看,目前我省开考的专业中,包括面向社
会开考和部门委托开考两类,面向社会开考专业,顾名思义,即这些专业对报考的对象没有限制,考生只要有学习的愿望,都可以报考;而部门委托开考转业中,有的一部分是可以面向社会开考的,但还有一部分是只面向系统内部开考的的,即对考生有报考条件的限制,如公安管理专业、简缩监所管理专业、护理专业等。所有考生-在选择报考专业是应该认真了解这方面的情况。
其次,考生在选择报考专业时,应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在尊重个人兴趣的基础上,选择一个与自己所学的专业或者正在从事的工作联系比较密切的额专业,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通过参加自学考试提高自己的专业只是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工作中实践所学的知识,从而既提高个人的工作能力,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另外,个人的额文化基础、年龄、学习环境等客观条件,也应该作为考生选择专业时的考虑因素。
最后,建议考生,如果一时不能确定想报考的专业,或时认为今后可能要换专业的话,可以先报考一些公共课,如公共政治课(毛泽东思想概念、邓小平理论概论的等)、公共英语(英语(一)、英语(二))等,因为这些课程是专科或本科层次中统一设置的,只要是代理与名称完全相同的课程,考生通过以后,即使今后换考了其他专业,也仍是有效的,这样可以减少考生因换专业而带来的损失。
四 考生如何选择报考课程
考生在办理完报考手续,选择了报考专业后,即应选择本次考试想要报考的课程,但自考每个专业都设置了十多门课程,考生如何在报考时进行合理的安排和选择,是顺利通过的重要前提。
细心的考生都会发现,我省高等教育自考的所有课程在一年内都会开考一遍(新开考专业除外),即以年为单位,每个专业的课程基本上都是上下半年平均分配的。这样的安排可以使考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多地选择报考课程,缩短自学时间。因
此,考生首先应该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地专业计划和考试课程设置有所了解。
在一个专业中,所设置地课程使有一定的规律的,课程与课程之间有联系的,有些课程还有前后的衔接,考生只有学好作为后续课程的基础课,才能比较顺利的学习好与其相关的专业课程。考生在安排自己的学习时,应先考虑选择一些较好的、基础性的课程,如公共政治课和一些基本的专业基础课,而避开一些较难的课程,如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古代汉语”;经济类专业“高等数学”等。考生在报考时,还应注意,每次考试报考的课程、尤其是首次报考的课程不宜过多,应根据个人自身的情况,选择两到三门比价适宜,这样可以保证各门课程的复习比较充分,以便顺利地通过考试,从而树立和加强考试地信心。
五自学考试与证书考试的衔接
目前,我省在自学考试部分专业中实行学历证书与非学历证书相结合,即,考生在获得毕业证书外,还可以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国家证书。如参加中英合作的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的考生,通过所用课程的考试,除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外,还可以获得英方颁发的《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或《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在如,考试参加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试,通过相应的课程考试,可获得英国采购与供应学会颁发的“CIPS采购与供应高级国际证书”及中交协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考办)共同签发的中国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
其他实行学历证书与非学历证书相衔接的专业包括:凡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的考生,取得相应科目考试合格的,可获得国家信息化技术证书;通过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相应课程,可获得电子商务证书;获得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可以在自学考试餐饮管理专业中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获得调查分析师证书的,可以在自学考试调查与分析专业中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取得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可以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中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以上提到的这专业证书的报考方式,考生可以参考本书第八章中的详细介绍。
六、本科报考资格审核
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的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报考部分专业(包括:法律、律师、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中药学、药学、营养食品与健康8个专业)的本科段(独立本科段)的非相近专业专科的部分课程。凡需要加考课程的考生,应在相应专业的专科(基础科段)报名并参加考试。
所有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独立本科段)的考生,在毕业前都需要办理本科报考资格审核。审核手续为:
1. 办理程序
考生在报名期间,到 报名点填写《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在填写《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时,考生须按要求填写毕业学校、专业等全称。内容不完整或填写不清楚者,将不予办理。本科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当地考办进行初审,审核人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在毕业证书和学籍卡的复印件上应由审核人员两人以上签名并盖公章。最后汇总送市考办复审,复审要求与初审相同。
经市考办审定后的《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及有关审批材料考生应妥善保存,毕业登记时将《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及原毕业证书和学籍卡的复印件等材料上交所在地考办,作为毕业审核的依据。
2. 办理时间
考生报考后,即可申请办理本科段报考资格的审核,为保证考生能正常毕业,最迟应在本科段部分课程理论考试合格 之前半年办理。时间为每年的报名时间,地点为所在地考2指定报名点。
3. 交验的证件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毕业证书主要为三个系列: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成人高校毕业证书;③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其中军队系统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持有者还应交验本人的军官证、士兵证或转业证、退伍证,并留存复印件一份,以证明其确实在军队期间参加考试。
非上述三个系列的毕业证书,考生还应出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认证证明原件。
考生的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HTTP://wwwste.net.cn)或江苏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jsbys.com.cn)上查询认证。
(2)非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交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 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红印)。
“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开设的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有原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名,否则无效。 (3)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4 审核纪律
凡有伪造、涂改或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惩处。
第二节免考与转考
一 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1报考同一学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及以上毕业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名称和要求相同(或高于自考)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2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即专升本)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课互相代替,如“中国革命史”可代替“毛泽东思想概论”)。除专业考试计划中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省的自学考试专科毕业不需要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3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某些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 英语类专业的“英语(一)”,英语(二)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物理(工)”,“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字专业的专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
4参加本省组织的考试获得有关证书者可以免考的课程
(1)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间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
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的考生,成绩达到425分,可以免考“英语(二)”。
(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间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
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的考生,成绩达到425分,可以免考英语“(一)”。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本、专科(段)中的“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者,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的“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5)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6)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可以免考“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7)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2319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和“02277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两部分)课程。
(8)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实践技能考核。
5持证书免考的有关说明
(1)外语免考的学位授予说明。外语课程免考,其他课程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各主考高校将不直接授予学士学位(凭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免考外语的考生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由本校学位委员决定)。
(2)军人有关证书免考说明。参加军队系统组织的系统受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相应证书申请免考者,还应交验本人的军官证、士兵证或转业证、退伍证。以证明其确在军队期间参加考试。
(3)持各类证书申请免考课程者,其证书必须是经省级考试承办机构注册登记的单位,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6免考申请程序及审核要求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向市、县(市、区)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课程免考审批表》,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核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书的认证要求与本科报考资格的审核相同)。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3)持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考试成绩报告单)申请免考者,其证书上考试学校应与毕业学校一致,且考试时间应在在读期间或毕业两年一内。
(4)课程免考审核工作由县(市、区)考办进行初审,合格者送市考办复审。初、复审的办法与要求与本科报考资格审核基本相同。最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各主考学校进行终审。
7.纪律要求
在办理课程免考过程中,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加证明或假材料者,一经查证,即取消免考资格,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取消自学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历次合格成绩。
二、转考
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要转地区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转考手续:
1.省内转考
省内转考不需办理扎考手续(但考生必须在原转出的省辖市考办打印单科合格证),考生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考。两地的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均应妥善保管,毕业时须凭全部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办理毕业登记。
2.外省转考
(1)考生须持转出省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直接到所在地考办办理转入登记手续。
(2)若原考专业我省尚未开考,可转入相近专业。
(3)专入考生一律按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参加考试,并一律使用我省的准考证货和准考证号。
(4)凡原转出省考办已将其档案材料寄至,其免考课程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凡课程代码相同且学分高于我省的课程可予免考)
(5)自2007年7月1日起,凡转入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几门,均须在我省取得转科不少于5门,版刻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并在我省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的实践考核,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登记手续。
(6)每月15日前,江苏省考试院在网上公布考生的转籍信
|